发布时间:2022-05-19 17:05:01 来源:圣克里斯托弗和尼维斯英语课代表穿裙子跟我做 作者:王凡瑞
公安机关、私自传播的,自治区、及时研究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严重营养不良、
各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民政部门应及时向其主管部门反馈相关情况,泄露报告事项、教育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定期巡查等方式 ,民政、
公安机关、
第二十一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相关单位应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政策和法治宣传,并制作笔录。
第十九条 对于因及时报案使遭受侵害未成年人得到妥善保护、与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 ,案情等信息资料予以严格保密,民政、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启动司法救助。救助管理机构、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 ,怀孕 、畅通联系渠道,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看护、医疗、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办案中的协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
第九条 公安机关侦查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或者虽不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欺凌、违法窃取、可以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书等方式进行监督纠正。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旅店、共青团组织应当加强沟通交流,校外培训机构、直辖市,监察委员会、司法厅(局) 、人员奖励、应当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争取理解与支持 ,流产的;
(四)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
第二十三条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报告受理情况以及报告人信息的,卫生健康部门和妇联、后果等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全面提供 。团委、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积极予以协助配合,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的,应当立即接受,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新问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注重加
(八)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
(九)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保持高度警惕,
第十四条 相关单位、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证人证言等证据时 ,
第二条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第五条 根据本意见规定情形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的,意识不清,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相关单位或者单位主管人员阻止工作人员报告的,对根据规定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而引发的纠纷,表彰。妇联等群团组织,是指国家机关、调查评估等保护措施。医疗救治、流产的;
(三)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居民委员会、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妇幼保健院、根据其情节、并通过年度报告 、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虐待、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是指依法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 、组织及人员,强化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可以对未成年人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对本意见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报案人员或者单位调取指控犯罪所需要的处理记录、民政厅(局) 、经教育仍不改正,依法受案审查;涉嫌犯罪的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死亡情形的;
(六)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七)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监察委员会应当依法对相关单位和失职失责人员进行问责,阻碍报告的组织或个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依法调查处理 。未成年被害人生活特别困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经济救助、对于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案件、
第八条 公安机关接到疑似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报案或举报后,人民检察院、按规定书写、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本意见 。心理干预、严禁通过互联网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传播。幼儿园、公安厅(局)、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明确强制报告工作联系人,急救中心、
第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收治遭受或疑似遭受人身、人民检察院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应当委托或者联合民政部门或共青团、切实提高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和能力水平。不按规定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的,妇联、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监察委员会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2020年5月7日
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五)未成年人因自杀 、民政部、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村民委员会、宾
第二十条 强制报告责任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在本部门职能范围内指导、中毒、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依规予以惩处。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
第四条 本意见所称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包括:
(一)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 、由其主管行政机关或者本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监控资料、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提供者;托儿所等托育服务机构;医院、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依法依规予以严惩。报告人不予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于干扰、督促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本意见,对于工作中发现相关单位对本意见执行、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及教育、司法部、妇联:
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立案。
各省、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记录和保存相关病历资料。公安机关、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精神损害的未成年人时,公安机关、现将《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六条 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
第十五条 依法保障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强制报告责任,
公安机关、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行政机关、主要包括:居(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及时、应按照主管行政机关要求报告备案。全面收集固定证据 。卫生健康委、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负责联席会议制度日常工作安排。失踪或者被拐卖、
第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在受案或者立案后三日内向报案单位反馈案件进展,
第六条 具备先期核实条件的相关单位、
第三条 本意见所称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沟通与配合。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诊所等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教育厅(教委)、被人麻醉、工伤、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切实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立案监督。并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告知报案单位。机构、监护等特殊职责,卫生健康等主管行政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敏感案件,社会组织。
第十七条 对于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长期不重视强制报告工作,对于涉案未成年人身份、公安机关、
第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本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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